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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综合保税区 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财税金融 2020-09-13 19:48《徐州日报》吕奕达
徐州综合保税区
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 通讯员 周保东) 近日,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审核备案,江苏省税务局、财务厅、南京海关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徐州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此次试点政策的落地,将对徐州综保区构建双循环前沿高地、区内企业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徐州综保区保税功能拓展和完善,促进区内企业在享受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特殊政策的同时,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今年以来,徐州综保区成立专项申报工作组,在徐州市税务局、徐州海关、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下,全力推进试点申报工作,并提前开展区内企业需求调研、分析测算,为试点获批后的政策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综保区内企业获得试点企业资格后,可享受综保区又一特殊政策红利:内销货物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外购货物时,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出口退税凭证。

  下一步,徐州综合保税区将联合税务、海关、财政等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快协助首批意向试点企业获取试点资格,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指导区内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推动徐州综保区更高水平开放。

  据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其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指赋予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企业无法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进行抵扣,进而割裂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解决了长期困扰综合保税区连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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