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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惠企利民系列政策解读: 富民创业贷

财税金融 2021-10-13 13:54宿迁市人民政府网影响

政策内容:富民创业贷,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机构发放贷款、财政部门适当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

一、支持对象

宿迁市区范围内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宿迁市区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

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十类群体为重点支持对象。

二、贷款额度

1.个人创业者:

对雇佣不足3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

对雇佣3-5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对雇佣6人以上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融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小微企业:

对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贷重点支持十类群体人员的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的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融资期限最长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

从2020年9月1日起,新发放“富民创业贷”执行利率上限降为LPR+200BP,且最高不超过5.85%。

1.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重点群体:市级财政对金额在15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予以全额贴息,对金额高于15万元低于30万元(含)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高于30万元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2.对其他城乡创业者:市级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超过30万元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25%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3.对小微企业: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

四、申请方式

登录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fa.suqian.gov.cn:8080/)在线申请。

五、办理流程

需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群体及小微企业 :用户注册→入库及贷款申请→人社部门入库审核→银行抢单、受理→银行审贷→贷款发放→用户归还贷款→申请财政贴息(银行会同用户)→核定贴息(财政等部门)→兑现贴息(银行具体拨付至用户)。

其他群体办理流程 :用户注册→入库及贷款申请→银行入库审核→银行抢单、受理→银行审贷→贷款发放→用户归还贷款→申请财政贴息(银行会同用户)→核定贴息(财政等部门)→兑现贴息(银行具体拨付至用户)。

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原则上压缩在 3 个工作日内,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合作银行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宿迁分行18762153236

邮储银行宿迁分行84359436

民丰银行84467910

工商银行宿迁分行84359354

七、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宿迁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宿财金〔2019〕5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宿财金〔2020〕38号)

宿迁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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