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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菏泽:8次集中宣判,彰显两级法院扫黑除

协同资讯 2020-08-22 17:43《牡丹晚报》吕奕达

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为重点,以打赢“菏泽战役”为目标

8次集中宣判,彰显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决心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8月20日举行的菏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当天,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审结4件,判处刑罚81人;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5件,审结9件,判处刑罚86人。当日上午,菏泽两级法院组织了第8次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如图)。

市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刑一庭党支部书记陈卫华介绍,全市两级法院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为重点,以打赢“菏泽战役”为目标,强化政治担当、立足审判实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8月20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审结4件,判处刑罚8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25人,重刑率为30.86%;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5件,审结9件,判处刑罚8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42人,重刑率为48.84%;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60件,审结50件,判处刑罚225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53人,重刑率为23.56%。

全市法院重点围绕“六清行动”目标,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主攻方向,坚持从严从快审判涉黑恶案件,多措并举,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法院实行领导包案指导和台账式管理,专项督导,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进一步健全黑恶势力案件审理机制,落实信息报送、流程控制等制度,主动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办案质效。涉黑涉恶案件由中院、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20件,示范带动效应明显,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坚持“打财断血”,深挖彻查线索。全市法院涉黑案件判决财产刑432.5万元及没收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吴某伟、朱某普、赵某朋、唐某立四人个人全部财产,执行到位财产刑金额193.48万元;涉恶案件判决财产刑约2500万元,执行财产刑1270万元,占比50.8%。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移交涉黑恶、保护伞线索56条,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为堵漏建制,提出司法建议21条,全面回溯核查是否存在“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查到底。

扩大宣传力度,营造决胜氛围。全市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组织了7次集中宣判活动,召开了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印发了13期专项斗争专刊,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1813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近万份,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会当天,菏泽两级法院组织了第8次涉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其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鄄城县人民法院对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定陶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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